道德经

道德经第11章

第十一章
[原文]

三十辐①共一毂②,当其无,有车之用③。埏埴以为器④,当其无,有器之用。凿户牖以为室⑤,当其无,有室之用。故有之以为利,无之以为用⑥。

[译文]

三十根辐条汇集到一根毂中的孔洞当中,有了车毂中空的地方,才有车的作用。揉和陶土做成器皿,有了器具中空的地方,才有器皿的作用。开凿门窗建造房屋,有了门窗四壁内的空虚部分,才有房屋的作用。所以,“有”给人便利,“无”发挥了它的作用。

 

[注释]

①辐:车轮中连接轴心和轮圈的木条,古时代的车轮由三十根辐条所构成。此数取法于每月三十日的历次。

②毂:音gu,是车轮中心的木制圆圈,中有圆孔,即插轴的地方。

③当其无,有车之用:有了车毂中空的地方,才有车的作用。"无"指毂的中间空的地方。

④埏植:埏,和;植,土。即和陶土做成供人饮食使用的器皿。

⑤户牖:门窗。

⑥有之以为利,无之以为用:"有"给人便利,"无"也发挥了作用。

 

[延伸阅读1]王弼《道德经注》

三十辐共一毂,当其无,有车之用;
毂所以能统三十辐者,无也。以其无能受物之故,故能以实统众也。

埏埴以为器,当其无,有器之用;凿户牖以为室,当其无,有室之用。故有之以为利,无之以为用。
木埴壁所以成三者,而皆以无为用也。言无者,有之所以为利,皆赖无以为用也。

 

[延伸阅读2]苏辙《老子解》

三十輻共一轂,當其無,有車之用;埏埴以為器,當其無,有器之用;鑿戶牖以為室,當其無,有室之用。故有之以為利,無之以為用。
竭知盡物以為器,而器之用常在無有中。非有則無無以致其用#1,非無則有有以施其利#2,是以聖人常無以觀其妙,常有以觀其徹。知兩者之為一而不可分,則至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