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德经

道德经第33章

第三十三章
[原文]

知人者智,自知者明。胜人者有力,自胜者强①。知足者富,强行②者有志,不失其所者久,死而不亡③者寿。

[译文]

能了解、认识别人叫做智慧,能认识、了解自己才算聪明。能战胜别人是有力的,能克制自己的弱点才算刚强。知道满足的人才是富有人。坚持力行、努力不懈的就是有志。不离失本分的人就能长久不衰,身虽死而“道”仍存的,才算真正的长寿。

 

[注释]

1、强:刚强、果决。

2、强行:坚持不懈、持之以恒。

3、死而不亡:身虽死而“道”犹存。

 

[延伸阅读1]王弼《道德经注》

知人者智,自知者明。
知人者,智而已矣,未若自知者,超智之上也。

胜人者有力,自胜者强。

胜人者,有力而已矣。未若自胜者,无物以损其力。用其智於人,未若用其智於己也;用其力於人,未若用其力於己也。明用於己,则物无避焉;力用於己,则物无改焉。

知足者富,

知足自不失,故富也。

强行者有志。

勤能行之,其志必获,故曰强行者有志矣。

不失其所者久,

以明自察,量力而行,不失其所,必获久长矣。

死而不亡者寿。
虽死而以为生之道不亡,乃得全其寿。身没而道犹存,况身存而道不卒乎?

 

[延伸阅读2]苏辙《老子解》

知人者智,自知者明。
分別為知,蔽盡為明。分別之心未除,故止於知人而不能自知。蔽盡則無復分別,故能自知,而又可以及人也。

勝人者有力,自勝者強。
力能及人而不能及我,能克己復性則非力之所及,故可謂強矣。

知足者富。
知足者所遇而足,則未嘗不富矣。雖有天下而常挾不足之心以處之,則是終身不能富也。

強行者有志。
不與物爭而自強不息,物莫能奪其志也。

不失其所者久。
物變無窮,而心未嘗失,則久矣。

死而不亡者壽。
死生之變亦大矣;而其性湛然不亡,此古之至人能不生不死者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