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德经

道德经第57章

第五十七章
[原文]

以正①治国,以奇②用兵,以无事取天下③。吾何以知其然哉?以此④:天下多忌讳⑤,而民弥贫;人⑥多利器⑦,国家滋昏;人多伎巧⑧,奇物⑨滋起;法令滋彰,盗贼多有。故圣人云:"我无为,而民自化⑩;我好静,而民自正;我无事,而民自富;我无欲,而民自朴。"

[译文]

以无为、清静之道去治理国家,以奇巧、诡秘的办法去用兵,以下扰害人民而治理天下。我怎么知道是这种情形呢?根据就在于此:天下的禁忌越多,而老百姓就越陷于贫穷;人民的锐利武器越多,国家就越陷于混乱;人们的技巧越多,邪风怪事就越闹得厉害;法令越是森严,盗贼就越是不断地增加。所以有道的圣人说,我无为,人民就自我化育;我好静,人民就自然富足;我无欲,而人民就自然淳朴。

 

[注释]

1、正:此处指无为、清静之道。

2、奇:奇巧、诡秘。

3、取天下:治理天下。

4、以此:此,指下面一段文字。以此即以下面这段话为根据。

5、忌讳:禁忌、避讳。

6、人:一本作“民”,一本作“朝”。

7、利器:锐利的武器。

8、人多伎巧:伎巧,指技巧,智巧。此句意为人们的伎巧很多。

9、奇物:邪事、奇事。

10、我无为,而民自化:自化,自我化育。我无为而人民就自然顺化了。

 

[延伸阅读1]王弼《道德经注》

以正治国,以奇用兵,以无事取天下。
以道治国则国平,以正治国,则奇正起也,以无事则能取天下也。上章云,其取天下者,常以无事。及其有事,又不足以取天下也。故以正治国,则不足以取天下,而以奇用兵也。夫以道治国,
本以息末,以正治国,立辟以攻末。本不立而末浅,民无所及,故必至於奇用兵也。

吾何以知其然哉?以此。
天下多忌讳,而民弥贫;民多利器,国家滋昏;利器,凡所以利己之器也。民强则国家弱。 人多技巧,奇物滋起;
民多智慧则巧伪生,巧伪生则邪事起。

法令滋彰,盗贼多有。

立正欲以息邪,而奇兵用。多忌讳欲以耻贫,而民弥贫。利器欲以强国者也,而国愈昏。多皆舍本以治末,故以致此也。

故圣人云:我无为而民自化,我好静而民自正,我无事而民自富,我无欲而民自朴。
上之所欲,民从之速也。我之所欲,唯无欲,而民亦无欲而自朴也。此四者,崇本以息末也。

 

[延伸阅读2]苏辙《老子解》

以正治國,以奇用兵,以無事取天下。
古之聖人柔遠能邇,無意於用兵,唯不得已,然後有征伐之事。故以治國為正,以用兵為奇。雖然,此亦未足以取天下。天下神器,不可為也,為者敗之,執者失之,唯體道者廓然無事,雖不取天下而天下歸之矣。

吾何以知其然哉?天下多忌諱,而民彌貧;
人主多忌諱,下情不上達,則民貧而無告矣。

民多利器,國家滋昏;
利器,權謀也。明君在上,常使民無、知無欲。民多權謀,則其上眩而昏矣。

人多仗巧,奇物滋起;
人不敦本業而趨末仗,則非常無益之物作矣。

法令滋章,盜賊多有。
患人之詐偽,而多為法令以勝之,民無所措手足,則日入於盜賊矣。

故聖人云:我無為而民自化,我好靜而民自正,我無事而民自富,我無欲而民自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