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德经

道德经第72章

第七十二章
[原文]

民不畏威①,则大威至②。无狎③其所居,无厌④其所生。夫唯不厌⑤,是以不厌。是以圣人自知不自见⑥,自爱不自贵⑦。故去彼取此⑧。

[译文]

当人民不畏惧统治者的威压时,那么,可怕的祸乱就要到来了。不要逼迫人民不得安居,不要阻塞人民谋生的道路。只有不压迫人民,人民才不厌恶统治者。因此,有道的圣人不但有自知之明,而且也不自我表现;有自爱之心也不自显高贵。所以要舍弃后者(自见、自贵)而保持前者(自知、自爱)。

 

[注释]

1、民不畏威:威,指统治者的镇压和威慑。此句意为,百姓们不畏惧统治者的高压政策。

2、大威至:这个威是指人民的反抗斗争。

3、无狎:狎通狭,意为压迫、逼迫。无狎,即不要逼迫的意思。

4、无厌:厌指压迫、阻塞的意思。

5、不厌:这个厌指人民对统治者的厌恶、反抗斗争。

6、不自见:不自我表现,不自我显示。

7、自爱不自贵:指圣人但求自爱而不求自显高贵。

8、去彼取此:指舍去“自见”、“自贵”,而取“自知”、“自爱”。

 

[延伸阅读1]王弼《道德经注》

民不畏威,则大威至。无狎其所居,无厌其所生。
清静无为,谓之居。谦后不盈,谓之生。离其清静#3,行其躁欲,弃其谦后,任其威权,则物扰而民僻。威不能复制民,民不能堪其威,则上下大溃矣。天诛将至,故曰民不畏威,则大威至。无狎其所居,无厌其所生,言威力不可任也。

夫唯不厌,

不自厌也。

是以不厌。

不自厌,是以天下莫之厌。

是以圣人自知不自见,

不自见其所知,以耀光行威也。

自爱不自贵,

自贵则物狎厌居生。

故去彼取此。

 

[延伸阅读2]苏辙《老子解》

民不畏威,則大威至。
夫性自有威,高明光大,赫然物莫能加,此所謂大威也。人常息溺於衆,妄畏生死,而憚得喪。萬物之威,維然乘之,終身惴慄之不暇,雖有大威而不自知也。苟誠知之,一生死,齊得喪,坦然無所怖畏,則大威爗然見於前矣。 

無狹其所居,無厭其所生。夫惟不厭,是以不厭。
性之大,可以包絡天地。彼不知者,以四肢九竅為己也,守之而不厭。是以見不出視,聞不出聽,蕞然其甚陋也。故教之曰無狹其所居。彼知之者,知性之大而吾生之狹也,則愀然厭之,欲脫而不得,不知有厭有慕之方囿於物也,故教之曰無厭其所生。夫惟聖人不狹不厭,與人同生,而與道同居,無廣狹淨穢之辨,既不厭生,而後知生之無可厭也。

是以聖人自知不自見,自愛不自貴,故去彼取此。
聖人雖自知之而不自見以示人,雖自愛之而不自貴以眩人,恐人之有厭有慕也。厭慕之心未忘,則猶有畏也。畏去,而後大威至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