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德经

道德经第17章

第十七章
[原文]

太上①,不知有之②;其次,亲而誉之;其次,畏之;其次,侮之。信不足焉,有不信焉。悠兮③,其贵言④。功成事遂,百姓皆谓“我自然”⑤。

[译文]

最好的统治者,人民并不知道他的存在;其次的统治者,人民亲近他并且称赞他;再次的统治者,人民畏惧他;更次的统治者,人民轻蔑他。统治者的诚信不足,人民才不相信他,最好的统治者是多么悠闲。他很少发号施令,事情办成功了,老百姓说“我们本来就是这样的。”

 

[注释]

1、太上:至上、最好,指最好的统治者。

2、不知有之:人民不知有统治者的存在。

3、悠兮:悠闲自在的样子。

4、贵言:指不轻易发号施令。

5、自然:自己本来就如此。

 

[延伸阅读1]王弼《道德经注》

太上,下知有之;
太上,谓大人也,大人在上,故曰太上。大人在上,居无为之事,行不言之教,万物作焉而不为始,故下知有之而已。

其次,亲而誉之;

不能以无为居事、不言为教,立善行施,使下得亲而誉之也。

其次,畏之;

不能复以恩仁,令物而赖威权也。

其次,侮之。

不能法以正齐民而以智治国,下知避之,其令不从,故曰侮之也。

信不足焉,有不信焉。

言从上也。夫御体失性,则疾病生;辅物失真,则疵衅作。信不足焉,则有不信,此自然之道也。己处不足,非智之所济也。

悠兮其贵言。功成事遂,百姓皆谓我自然。
自然,其端兆不可得而见也,其意趣不可得而睹也。无物可以易其言,言必有应,故曰悠兮其贵言也。居无为之事,行不言之教,不以形立物,故功成事遂,而百姓不知其所以然也。

 

[延伸阅读2]苏辙《老子解》

太上,下知有之;
以道在宥天下,而未嘗治之,民不知其所以然,故亦知有之而已。

其次,親之譽之;
以仁義治天下,其德可懷,其功可見,故民得而親譽之。其名雖美,而厚薄自是始矣。 

其次,畏之侮之。
以政齊民,民非不畏也,然力之所不及,則侮之矣。

信不足,有不信,
吾誠自信,則以道御天下足矣。唯不自信,而加以仁義,重以刑政,而民始不信矣。

猶其貴言。功成事遂,百姓謂我自然。
聖人自信有餘,其於言也,猶然貴之不輕出諸口,而民已信之矣。及其功成事遂,則民日遷善遠罪,而不自知也。